1949年新我国成立今后,敏捷推进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建造,而这些范畴都急需大型锻压设备。政府主管部门就着手布置日本补偿铸造设备的运用单位,由沈阳重型机器厂等单位进行修正,规划和建造厂房,砌筑加热炉、热处理炉和其他配套设施。
1953年沈阳重型机器厂首先将日本补偿散存在鞍山的2000吨(20MN)自在锻水压机修正并设备投产,这是我国榜出产大型锻件的企业,也是培育大锻件出产办理干部、技能人员和工人的摇篮。经过对日本补偿水压机的修配作业,成为我国能规划制作铸造水压机的榜企业。
1954年,日本补偿的10MN自在锻水压机修正后,在我国自行规划建造的太原重型机器厂设备试出产。另1台日本补偿的12MN自在锻水压机修正后放在上海彭浦机器厂。这批铸造设备尽管现已阵旧,铸造水压机大部份是蒸汽增压式,结构落后、功能较差,但都是其时的“国宝”。
1957年,太原重型机器厂设备了两台水压机,一台是从捷克进口的30MN水压机,另一台25MN自在锻水压机,该压机由沈阳重型机器厂将日本补偿的30MN自在锻水压机修配而成。原压机缺少底座,立柱有较深伤痕,机加工后直径减小,经核算改为25MN。
在建造重型机器厂时,苏联原规划仅有8MN,12.5MN自在锻水压机各一台。我国政府提出重机厂无大型铸造水压机将不能出产大型机器设备,大锻件不能靠进口的定见后,苏联改动了规划,添加从捷克进口的60MN自在锻水压机一台。在厂房建造完结后,将日本补偿的另一台30MN自在锻水压机修正,设备在车间端部,因为该铸造水压机周边面积太紧无法出产,一向处于搁置状态,于1968年拆迁到洛阳矿山机器厂,该30MN自在锻水压机仍在运转。